关于开展广西产业技术研究院 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Jun 16, 2022 9:09:56 A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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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产研职改〔20221

院本部、各专业研究所、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广西产业技术研究院职称工作,凝聚人才资源,激发人才活力,打造高水平、专业强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现人才创新驱动发展,结合我院职称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院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在我院及有关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职称。

申报人应通过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不得选择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作为申报单位参评。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的,应符合与申报职称相应的评审条件。现行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评审条件详见《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127号)(附件1)。自治区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改办对评审条件有附加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具体详见《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西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工经职办〔20223号)(附件2)。

(二)申报其他系列职称评审的,按照各系列通知要求及评审条件执行,可登录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www.gxrczc.com)查阅相关评审条件。

三、申报途径

申报人应结合身份性质、所属行业,对照评审条件和网络申报系统所列评委会及专业目录,选择所要申报的评委会及相应评审专业。

(一)广西产研院评委会

我院已取得技术经纪等21个专业的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资格,2022年将首次开展自主评审工作。申报我院自主评审专业职称的,选择广西产业技术研究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产研院职改办”)所属评委会: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技术经纪、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通信工程、控制工程、化学工程、材料工程、生物技术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制药工程、食品工程、工业分析、轻化工程、仪器仪表工程、计算机技术、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电子信息技术等21个工程专业的中、初级职称评审。

(二)其他评委会

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和我院非自主评审专业职称的,可根据所申报专业选择正确的评委会。选择其他评委会的,可关注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印发的有关职称工作通知文件,在申报前应与该职改办工作人员了解所属评委会的评审范围。相关通知文件可登录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www.gxrczc.com)或申报专业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官网进行查阅。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网络申报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和上传个人信息、学历(学位)材料、职称证书材料、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其他辅助材料等,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并负责,如缺少《自治区工程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清单》(附件4)中标注“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中的任何一项,申报材料不得提交单位审核推荐。

各项材料填写和上传的要求,具体详见附件2

五、审核推荐要求

各单位通过网络申报系统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

(一)单位审核推荐

1.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附件3文件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核审议、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单位推荐等程序及要求进行审核推荐。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在审议前应采取答辩或说课等方式进行考评。审议推荐小组进行审议后,在申报系统中下载模板并据实填写审议推荐意见,经审议推荐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在系统内上传原件扫描件。审议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的德才表现、学术技术水平、业绩成果、考评情况等方面给予评价,明确是否同意推荐。

2.审核推荐单位要明确审核责任人,签署承诺书,落实审核责任。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材料,由审核推荐单位审核原件并核实真实性后,在申报系统据实填写审核结果。

3.单位对审议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出具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绩、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给予评价,明确是否同意推荐。申报人不符合申报条件或审议不通过,单位没有出具推荐意见或出具不同意推荐意见,以及有其他不宜推荐情形的,单位不得推荐。

(二)产研院职改办审核

1.负责审核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履职情况,重点审核推荐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推荐对象基本条件等。

2.加强对无职称申报和破格申报情形的审核,无职称申报重点审核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破格申报为放宽学历或资历条件,不等同于无职称申报或越级申报。

3.加强对申报人工作经历和身份性质通过社保数据共享或向社保部门核实等方式核验。审查中发现申报人填写工作经历与社保缴费记录不符等情况,经核实为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职改办不予接收材料,按附件3文件第四十九条规定查处。

4.审核中发现申报人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照附件3文件第二十二条规定,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明确补充材料时限要求,逾期未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

六、时间安排

(一)自主评审时间安排

1.申报审核阶段

120226108:00202282018:00为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时段。请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材料提交,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审议、单位内部公示和单位推荐,并逐级上报。

22022610日至95日为产研院职改办接收、审核材料时间。申报人根据审核意见修改、补充后再次提交,须在91518:00系统接收补充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前完成逐级推送,逾期未推荐至产研院职改办的,一律不予受理。

2.组织评审阶段

202210-11月为产研院职改办组织评审、复核与二次公示阶段。评审完成后的二次公示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技术研究院网站(https://www.gxiit.cn/)通知公告栏进行。

3.结果确认及批复阶段

202211-12月,对公示无异议的进行确认结果,并按评审批复权限进行批复。

4.职称证书数据归集与核发阶段

1)按分级管理原则履行职称电子证书发行责任。电子证书的下载与打印可自行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广西人社”APP、“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

2)申报人可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个人版系统自行下载评审表。

(二)申报外评时间安排

申报副高级及以上和非自主评审专业的职称材料必须通过所在单位审核后对外报送,申报外评的职称材料按申报评委会所在职改办规定的时间要求申报。

七、评审收费

(一)评审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2006359号文件规定收取,即正高级评审收费450/人次,副高级评审收费380/人次,中级评审收费230/人次,初级评审收费150/人次。

(二)收费方式与时间。网上缴费,申报材料经广西产研院职改办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为20226108:0093018:00(申报外评的,应在申报评委会所在职改办规定的时间内缴费)。提交材料后,请留意系统站内消息,并按消息提示缴费。缴费完成才表示本次材料报送成功,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本次职称申报。

八、纪律要求

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大、敏感度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评委会所在职改部门举报,举报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于虚假告发、恶意信访、意图陷害他人,经核查认定为诬告陷害行为的,按诬告陷害行为人身份和管理权限,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九、其他评审相关问题

网络申报系统(个人/单位):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my.gxrczc.com),具体申报流程和操作方式可参阅网络申报系统“帮助中心”。职称申报进度请登录在“广西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相关栏目中查询。

以上时间安排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的,以调整后的时间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自治区职改管理部门现行有效政策执行。工作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规定执行。有关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联系人:人才与人力资源部覃肖龙,联系电话:13657858295


          附件:1.《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1〕27号)      

          附件2: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西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工经职办〔2022〕3号)

          附件3: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

          附件4:自治区工程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5:无职称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附件6: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技术研究院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615日